照顧者/護老者津貼2024|4大關愛基金津貼 每月最多領$5000 申請資格+方法一覽

照顧者/護老者津貼2024|4大關愛基金津貼每月可領$5000 申請資格+方法一覽

生活健康
政府自去年10月起把關愛基金下4項經濟援助計劃恆常化,包括「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兩項照顧者津貼計劃)、「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計劃」及「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計劃」,多項津貼金額提高,以支援照顧者或殘疾人士。

目錄

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每月$3,000
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每月$3,000
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計劃:每月$2,500
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計劃:每月$5,000

照顧者/護老者津貼2024丨1.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每月$3,000

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計劃自2023年10月起恆常化,津貼額每月增加至3,000元,計畫旨在補貼為有關長者提供照顧的護老者的生活開支,並讓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可在護老者的協助下,得到更適切的照顧及繼續在熟悉的社區安老。

「護老者津貼」申請資格

  • 受照顧長者,須居於香港及經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的「長者健康及家居護理評估」2.0評定為身體機能有中度或嚴重缺損;或經「interRAITM 家居照顧」9.3 版本評估,並於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在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長期護理服務(即院舍照顧服務及/或社區照顧服務);
  • 在申請及領取津貼期間,受照顧長者須居於社區及沒有使用任何院舍照顧服務;
  • 護老者須有能力承擔照顧的責任,並為受照顧長者每月提供不少於80小時的照顧時數;如照顧超過一名符合上述條件的長者,則須每月提供合共不少於120小時的照顧時數;
  • 護老者須為本港居民及居於香港,並與受照顧長者沒有任何形式的僱傭關係;
  • 護老者須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或以照顧同一名長者申領基金下「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的生活津貼;及
  • 護老者須屬低收入家庭,即護老者及與其同住家庭成員的家庭每月入息須不超過相關住戶人數的指定入息上限,資產並不計算在內

「護老者津貼」家庭每月入息限額

住戶人數 每月入息上限(元)
1 15,800
2 22,500
3 27,900
4 34,800
5 42,900
6或以上 48,675

「護老者津貼」申請方法

社會福利署會根據中央輪候冊資料,向合資格的護老者以信件形式發出邀請信。護老者要留意,邀請信有寄出日期,一旦申請期過後需再向社署提出,但不一定成功。

申請人須在申請期限前,連同以下文件寄回或交回社署關愛基金組:

  • 護老者及與其在香港同住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受照顧長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護老者擬用於自動轉賬領取津貼的指定銀行帳戶文件副本

計劃詳情:查看計劃官網資料,或致電3422 3090查詢

護老者津貼 照顧者津貼及護老者津貼申請(圖片來源:立法會)
照顧者津貼及護老者津貼申請(圖片來源:立法會)

照顧者/護老者津貼2024丨2.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每月$3,000

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計劃在去年10月起恆常化,津貼額每月增至3,000元,旨在向低收入家庭的殘疾人士照顧者發放生活津貼,以補助其生活開支,並讓有長期照顧需要的殘疾人士可在照顧者的協助下,得到更適切的照顧及繼續在熟悉的社區居住。

「殘疾人士照顧者津貼」申請資格

  • 受照顧的殘疾人士,須居於香港及現正輪候社署任何一項指定的康復服務或教育局的特殊學校寄宿服務或醫院管理局的療養服務;
  • 在申請及領取津貼期間,受照顧的殘疾人士須居於社區及沒有使用任何院舍照顧/特殊學校寄宿/療養服務;
  • 照顧者須有能力承擔照顧的責任,並為受照顧的殘疾人士每月提供不少於80小時的照顧時數;如照顧超過一名符合上述條件的殘疾人士,則須每月提供合共不少於120小時的照顧時數
  • 照顧者須為本港居民及居於香港,並與受照顧的殘疾人士沒有任何形式的僱傭關係
  • 照顧者須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或以照顧同一名殘疾人士申領社署轄下「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的生活津貼;
  • 照顧者須屬低收入家庭,即照顧者及與其同住家庭成員的家庭每月入息須不超過相關住戶人數的指定入息上限,資產並不計算在內

「殘疾人士照顧者津貼」家庭每月入息限額

住戶人數 每月入息上限(元)
1 15,800
2 22,500
3 27,900
4 34,800
5 42,900
6或以上 48,675

「殘疾人士照顧者津貼」申請方法

社署會會發信予現正輪候經由社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指定的資助住宿照顧服務/日間康復訓練服務或教育局的特殊學校寄宿服務或醫院管理局的療養服務的殘疾人士,邀請其照顧者申請參與津貼計劃,邀請信內會夾附申請表。

申請人須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下列所需文件,寄回(以郵戳日期為準)或交回社署照顧者津貼組:

  • 照顧者及與其在香港同住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
  • 受照顧的殘疾人士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
  • 照顧者填寫的「款項付予銀行授權書」(GF 179A)正本;及
  • 照顧者的銀行簿或月結單第一頁副本。

計劃詳情:查看計劃官網資料,或致電3468 5636查詢

照顧者/護老者津貼2024丨3.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計劃:每月$2,500

由關愛基金提供的「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計劃」已由2023年10月起納入政府恆常資助,計劃目的為居於社區、沒有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以協助他們購買護理用品及服務,或作其他與護理照顧有關的用途,每月全額津貼為2,500元。

「嚴重殘疾護理津貼」申請資格

  • 60歲以下並正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額傷殘津貼
  • 符合每月家庭入息規定;資產則不設限制
  • 在社區居住,即沒有在受政府資助的院舍(包括津助/合約院舍及參與不同買位計劃院舍的資助宿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所有的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在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

「嚴重殘疾護理津貼」津貼金額

社署會根據符合資格的人士在填報申請表當月前三個月的每月家庭入息,釐定可獲得的津貼額,全額津貼為每月2,500元。如家庭入息為中位數100%至125%亦可獲3/4額,為中位數125%至125%則可獲半額津貼。

「嚴重殘疾護理津貼」申請方法

符合資格的人士可提出申請。申請人如未滿18歲,或經醫生證明身體/精神狀況不適宜作出聲明,應由現時獲社會福利署(社署)核准代其申領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父母/監護人/受委人提出申請。
申請人/監護人/受委人須將填妥的津貼計劃申請表連同下列所需文件(提出申請時,毋須遞交相關的入息證明文件),寄回或交回社署照顧者津貼組: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
  • 監護人/受委人之香港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只適用於申請人為18歲以下或經醫生證明身體/精神狀況不適宜作出聲明;而由社署社工作為監護人/受委人提出申請則毋須遞交此文件)。

計劃詳情:查看嚴重殘疾護理津貼計劃官網資料,或致電3468 5648查詢

照顧者/護老者津貼2024丨4.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計劃:每月$5,000

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計劃」自去年10月起納入政府恆常資助項目,為領取高額傷殘津貼並獲聘於有薪工作的殘疾人士提供津貼,讓他們聘請照顧者,以協助其往返辦公地點(不包括以其家居作為工作地點)及/或在該處的活動(包括日常生活照顧),從而鼓勵他們持續就業,每月津貼金額為$5,000。

「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照顧者津貼」申請資格

  • 正在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額傷殘津貼(經醫生評估為精神狀況不適宜作聲明者除外);
  • 已獲聘於有薪工作(不包括自僱人士或在家中工作人士),每月工作入息須不少於7,800元及不超過31,200元;及
  • 從事有薪工作而親友未能提供照顧,並僱用全職照顧者協助其往返辦公地點(不包括以其家居作為工作地點)及/或在該處的活動(包括日常生活照顧)。

「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照顧者津貼」申請方法

社署會發信予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的人士,邀請符合津貼計劃資格的人士提出申請。如申請人未滿18歲,須由現時代其申領高額傷殘津貼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申請。
申請人/監護人須將填妥的津貼計劃申請表連同下列所需文件,寄回社署照顧者津貼組: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如申請人未滿18歲);
  • 申請人獲聘工作證明及相關入息證明文件;
  • 受聘照顧者的僱傭合約及相關簽證副本;及
  • 受聘照顧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旅遊證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