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戀玩到要簽「合法外遇同意書」 網民O晒嘴…
原文:環球膠報|圖片:網上圖片
姊弟戀玩到要簽「合法外遇同意書」
事情是咁的,有絲打就喺「爆料公社」出Post話自己老公係細過佢7年,一齊咗10年,之間發生咗好多事。佢呢一刻,已經唔想再管,好想脫離自己嘅老公!喺冇辦法之下,佢整咗份「合法外遇同意書」,想老公放過自己⋯⋯
全文如下:
10年前認識他的時候,他小我7歲,當時我就曾允諾,
一但我過了44歲,便不會再管他的感情生活,
一切都隨便他自己去安排。
一晃眼,10年過去了,約定之期早就到了,
這10年風風雨雨,早就磨碎了當初山盟海誓,
他也早就劈腿到我都記不清楚到底是睡過多少個,
即使…最後他說他仍然只剩下我曾經對他最好,最真,最愛他,
但也不過都是曾經。
現在雖然在一起,工作,生活,密不可分,
我對他,卻越來越只有一種想把他當蟑螂,用拖鞋一巴掌打死,
然後還黏在牆壁上吊著,一隻腳還在抽搐的那種恨,
他對我也大致如此。
可是很機車的是,他每晚還是要我履行夫妻義務,
所以我左思右想,就是乾脆給他一份合法外遇同意書啊!
(別問我為什麼不搬走,不離婚,事情太複雜,
三言兩語說不完,總之我是被他捏在手裡糟蹋著)
他明白我對他沒感情了,他對我也是,
可我給他協議書,他大老爺還不爽,不簽,
說什麼我很無聊,脫褲子放屁之類的廢話!
我也是真心想放手,讓他自由去,
他也根本不必擔心我會嫉妒,吃醋,抓猴,什麼的。
我給他一張免死金牌,讓他少爺愛怎麼玩,就怎麼玩,這樣也錯了嗎?
我都46歲了,經不起他每晚要我像伺候皇帝老爺似的伺候他了,我累了…
而他才38-9歲,正值狼虎之年,
我本有心求子,一個月還會勉強在危險期陪他折騰幾天,
可是後來看了醫學報導,
說40歲以上的女人想自然懷孕的機率只有百分之五…..
心灰意冷之餘,我忍不住更怨他三番四次的逼我墮胎,
氣得我流產,如今真想懷個孩子,老天爺已經不願意再給了!
總之,我就是不懂,
我給他那麼大的空間跟自由,
以後他都可以光明正大的瞎搞了,
到底哪裡不好了?
我連到時候小三若想進門都不反對耶!
現在的男人是怎樣了啊?
我只想平靜安穩的過日子,
事先把可能發生,最壞的情況做了預算跟安排,
而他甚至不需要承擔任何風險跟罪名,
難道這樣我也錯了嗎?
識睇當然睇留言
依家啲人真係好癡線,連「合法外遇同意書」都有!絲打一出完Post,好多網民都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