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不小心駕駛案」終極判決 判監18日停牌兩年
文:東方新地 |圖:東星圖片、IG@matyeung、無綫娛樂新聞台影片截圖、東方新地資料庫
楊明現身法院不發一言
楊明被控不小心駕駛等罪的案件,擾攘超過一年,今日(11月4日)下午2時許,楊明再次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現身東區裁判法院,現場早已有近十名警員到場維持秩序,亦有約30名傳媒霸定位採訪。下車後的楊明有揮手跟在場記者打招呼,有記者問他心情如何?有冇信心及驚唔驚要坐監?他都保持緘默冇回應,神色凝重步入法庭。
律師代求情
楊明去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涉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供化驗、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三項罪名,他已承認了不小心駕駛等兩罪,另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則不成立。對上一次上庭(10月21日),法官已宣判他所犯的「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兩項控罪維持原判敗訴,楊明的代表律師當場向法官請求,指他出身基層家庭,是家中經濟支柱,父親曾做心臟搭橋手術,不時需要他接送,以及楊明平時多做善事,希望法官判決被告社會服務令加罰款。
最後審判結果
據知楊明在庭上表現非常緊張,莊思明一度離座再折返,為楊明遞上一條佛手繩,楊明即放入褲袋內。結果在下午4時許有結果,裁判官考慮完辯方律師的陳詞以及求情後,判楊明18天監禁、停牌兩年及罰款3千,對於判決,楊明即時搖搖頭,女友莊思明聞訊後則哭成淚人。其後辯方申請保釋上訴,保釋條件為交出保釋金30,000元,要居住在所申報的地址,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周一、三、五下午三時至六時到山頂警署報到,楊明最後獲准保釋。
回顧擾攘多時:楊明由女友莊思明陪上庭
楊明於10月21日9時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乘坐白色保母車抵達法院,案件拖了多個月,身穿黑色西裝的楊明神情凝重,雖然見到在場傳媒守候拍照有揮手示意,但明顯心事重重,在女友陪同下快步走入東區裁判法院,案件在9時30分開庭。
維持原判敗訴
楊明在庭內全程非常緊張,不停搓手、玩手指又面露疲態,裁判官宣判他所犯的「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兩項控罪維持原判敗訴,表示雙方認為有需要可以交予更高法院處理,之後又批准雙方律師退庭15分鐘檢視法律文件。這時的楊明面色一沉,更一度拉低口罩協調呼吸。期間辯方律師曾提出希望將案再押後到11月4日,但遭控方初步反對,裁判官宣布押後到中午十二時就認罪、求情程序進行處理。至下午2時許,裁判官表示案件將押後至11月4日下午2時半判刑,至於楊明,他則繼續可以保釋,保釋條件是現金5千元,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並於逢星期三到山頂警署報到。
押後多次拖字訣
楊明案對上一次出席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是8月31日,當日早上九時,身穿西裝、戴上眼鏡的楊明在女友莊思明陪同到場﹗楊明在庭上聆訊約一小時,控辯雙方主要就 「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爭辯,最後法官指需時審閱雙方提交文件,將案押後至10月21日再審,楊明可獲保釋﹗楊明和女友莊思明離開法庭直接上車離開,沒有回應在場記者訪問﹗
楊明早前在經理人及女友莊思明陪同下到法院,一臉愁容的楊明遭「Lunch哥」狙擊大叫:「犯法就係犯法,楊明都要負責,請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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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即時還柙 有旁聽人士拍掌
40歲楊明早前到達東區法院,就 「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續審,其代表律師指沒有證據證明楊明當時精神狀態,判官接納辯方解釋後,指被告案發時未能理解當刻資訊,最後裁定「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名不成立。至於早前承認的兩項罪「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需還柙等候楊明背景報告,4月14日判刑,現場有旁聽人士聞訊拍掌,亦有人落淚。
楊明突然推翻之前答辯 清洪不再任代表律師
楊明及莊思明聽到須還柙後相當愕然,楊明代表律師清洪即提出保釋等候上訴要求,法官批准休庭,其後代表律師清洪指楊明有意推翻本來承認的兩罪,因當初或許給予楊明不恰當的法律意見,令楊明以為不會被還柙及判監,並指待楊明推翻答辯後,他不再代表楊明。最後法官接納楊明推翻之前認罪,並把案件柙後至5月11日審訊,屆時會由另一裁判官負責,被告楊明獲准保釋。
去年上庭案件多番延期再審
楊明早前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到達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步入法院時,面對傳媒追問心情,楊明豎起手指公話:「同上次一樣心情ok﹗」在庭上,楊明承認不小心駕駛罪、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項罪, 但否認拒絕提供向液樣本罪,案件在3月及4月再審,之後更一拖再拖,曾改期至5月11日及6月1日,昨日6月1日案件未有再審,原來已改期至6月30於東區法院再審,而審判官人選仍未定。
清洪係莊思明契爺
楊明和女友莊思明以及代表大律師清洪一同步出法院,楊明搭一搭清洪膊頭以示謝意,然後分頭離去。過去一年不時對政事發表意見及示威發聲的「Lunch哥」李國永(David)一直在法院外守候,Lunch哥一見楊明立即不斷高呼:「犯法就係犯法,楊明都要負責,請不要以身試法。」Lunch哥又舉起寫住「酒後駕駛,燉你擔心」白色標語,Lunch哥狙擊楊明,直至楊明上了七人車,Lunch哥還跟在後方大叫口號。
楊明被控不小心駕駛等三項罪
40歲楊明去年8月8日凌晨,駕駛平治座駕在馬己仙峽道彎位失事,突然越過雙白線撞壆,並撞毀一段逾八十年歷史的戰前石牆。被警方正式以「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不小心駕駛」 三罪正式起訴,案件11月6日在東區裁判院提堂,早上十一時,楊明全程在女友莊思明陪伴下到達法院,被現場記者問到心情是否緊張,楊明答冇,並向在場傳媒豎起手指公,表現輕鬆。首次就本案出庭的楊明在庭上毋須答辯,辯方要求索取證人供詞及醫療報告,申請案件押後,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11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