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利結婚一年婚姻再亮紅燈 叫台灣老婆:去找更好生活吧!
文:東方新地 |圖:林利Facebook、陳貞均Facebook、新傳媒圖庫
婚姻再亮紅燈
現年54歲的林利,2019年娶細足14年的台灣粉絲變女友陳貞均(Erin),婚前二人表現恩愛,但婚後爭執漸多。早前Erin因誤會老公與女星陳柏渝有曖昧私訊而打爛醋埕,貼出二人私訊截圖惹網絡公審,但Erin了解事件後承認自己呷醋誤會老公,要向陳柏渝公開認錯,夫妻最後重修舊好。但近日二人婚姻再亮紅燈,林利在疫情下,要留港照顧患病母親,與老婆分隔港台兩地5個月,只能靠視像聯絡,感情大受到考驗。
疫情分隔5個月 太太不停放負
林利太太Erin本周二(30號)突然在社交網放負:「婚姻不是1+1=2,而是0.5+0.5=1。即,兩人各削去一半自己的個性和缺點,然後湊合在一起才完整。其實美麗的故事都是不一定有結局的,只因為它沒有結局所以才會美麗。這就像為甚麽悲劇總是比喜劇更讓人難忘,也就像人們總是找尋真愛,卻往往擦肩而過,不是這個時代遠離了愛情,而是一開始就沒有想過用一顆心去堅定的溫暖另一顆心,不是愛情不再永恒,而是浮躁和易變的心!」
二人只能靠視像聯絡,感情大受到考驗。
林利:去找更好生活吧,我不是一個好丈夫
點知林利即留言回覆︰「去找更好生活吧,我無能為力,不是一個好丈夫。我承認負累人,我承認罵妳,去吧,此時此刻我認輸了…我認輸了…」之後林利再補充說:「你喜歡把家事,放在公開場所說,我也在公開場所說我徹底輸了輸了,在這麼辛苦的環境裏各有各的難處沒有辦法體諒挺過不過去,你說的全對,我輸了,我徹底認輸了。」
不過峰迴路轉,林利經過一晚冷靜後,態度180度轉變,今早(31號)在網上留言:「我錯了!徹夜難眠,日子中暗潮洶湧我不斷地自救,撐住自己,也挺住了媽咪,忽略了胡同的妳,忽略了妳,我會很努力的,把胡同整理好,使燈光通明著,讓我們牽着手往前走吧,再次謝謝妳的包容,辛苦太太,我盡力,我愛妳….」網友食晒花生!
老婆網上公審有前科
54歲林利(林立洋)2019年與台灣女友Erin(陳貞均)結婚,婚後林利為照顧身在香港的母親,不時要港台兩邊走,雖然夫婦經常分隔兩地,但二人不時在社交網放閃晒恩愛,但勢估唔到,恩愛背後原來有暗湧,早前Erin在fb公開老公與女星陳柏渝的手機私訊截圖,暗諷二人有曖昧關係,引起網民熱論,林利更嬲爆在網上與老婆互片。
去年林利老婆Erin同兩位同父異母的姊姊爆出爭產風波,林利都轉載老婆fb貼文,公開撐老婆「人在做天在看!」想不到轉個頭,夫妻竟爆出因第三者開火。早前Erin突然在社交網上載數張手機截圖,是關於林利與台灣女星陳柏渝的訊息對話,圖中可見兩人對話早於18年,陳柏渝稱林利為「立洋哥」,表示希望對方能為她「引薦」工作及send自拍照,之後在新年她亦向林利送上祝賀,以及叮囑林利要好好照顧自己及媽媽等。更加有曖昧Emoji 公仔。
Erin嬲爆發文,希望對方不要再找林利:「我希望你不要再沒事再傳私訊我老公,他已經因為你,跟我翻臉,我覺得莫名其妙,因為你生活如何無所謂,沒必要影響我和我老公吧!你們都認為沒事,但我就是覺得很有事!非常有事!非常⋯⋯要這樣嗎?傳這些訊息,都是必要的嗎?我從不看他手機,偏偏就是看到你,虧我還和你是FB朋友!這麼愛聊,不能換個人嗎?非要找結過婚的嗎?」
林利與太太網上互片
醋意大發的Erin,指二人的對話令她「非常在意」:「我就是⋯⋯在意!超在意!因為我愛我老公!不然換個立場!我不是聖人!我就是自私⋯⋯對於愛情,我非常自私!」期間更爆粗大鬧陳柏渝!其後林利亦有回覆老婆的留言,他說:「現在賺錢與生活在疫情下都很辛苦,那還有時間去想別的,這麼辛苦來找妳隔離回去再隔離,更要花時間經營自己,經營我們的家,成功男人的背後有個女人,我選擇了妳,不要再玩這個遊戲了,我早就很累…還有七天就出關了,加油!」
Erin再留言指自己是認真對待林利:「我就是認真對待你,才如此尊重和包容!但你若是真心的,就該明白我為什麼生氣。如果不是真心愛你,我不如找個有錢的魁(傀)儡!你明白嗎⋯⋯」
林利直斥老婆:「一個成熟女人,是把門關上,先把事情搞清楚!」
Erin完全打爛醋埕!不過林利似乎一樣嬲爆,他再直斥老婆:「一個成熟女人,是把門關上,先把事情搞清楚,而不是急着上網給大家討論,而喝了一整晚的酒,喝醉到現在,突然拿我的手機把跟我一年才聯絡一次的朋友聊的都是工作上的關心鼓勵說成這樣子!⋯⋯⋯」
而被老公片爆的Erin,翌日將之前貼文全刪走,再開Post隱名道歉,不禁令人聯想係向林利與陳柏渝隔空認錯道歉,她寫道:「對不起,我以後不會再干涉你們的聯絡,喜歡怎麼問候,都可以!要怎麼幫他接工作也都可以!愛怎麼聯絡就怎麼聯絡!這樣可以嗎?對不起!我錯了!」兩公婆互片,網民真係有排剝花生!
而被視作第三者的陳柏渝,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再三強調同林利是認識16、7年嘅朋友,已好多年冇見面,對於Erin的指責揚言保留法律追訴權。